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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2个吵架的帖子,我觉得关于我们川西行,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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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4 23: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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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近段时间一直没上网,做为此次出行同行人的我,是刚刚才看完帖子
我觉得该说点什么,也是对我们这个小队伍的一种负责
首先,我想先说下我印象中的队友
狗狗:热心组织活动,责任心比我好,不过有时欠考虑
中庸:体力与经验都是NO1,很豁达的一个人
贝克鹏:经验丰富,社交圈广,想得太多,比较啰嗦
朵朵:一个有梦想的MM,属于城市性人口,个性简单、直接
少爷:我们群的群主,神龙见首不见尾(犯了个低级错误,带抓绒冲4900海拔日乌切)
印象:只有淡定2字形容
孔雀:一个有毅力的女孩,乐观
总的来说,都是很能合群,并且易于相处的人
对于出行的过程,在这里我就不多啰嗦了,既然能一起出游,之前的相处肯定都是对味的,没有人会愿意跟自己讨厌的人一起走路吧(支持的请顶一下,并且拍拍手)
不过既然在旅途中有了矛盾,到现在回来一个月了,还有问题未能解决,那么有始有终的,问题也该摊开说清楚,我想说的仅是我个人所见,陈诉性质
1、出行前准备会:保证金没有落实到每个人头(隐患)。
2、分配、协商8个人2人一个帐篷住宿(少爷和我混、中庸和朵朵混、狗狗和孔雀混、印象和贝克鹏混)少爷、中庸、狗狗、印象带帐篷,第一天在工棚大家混一起,第二天就开始没有按计划这么住宿,变成中庸一个人,印象,朵朵,贝克鹏3个人睡(引发矛盾)——我的观点是,出门前既然已经做了安排(也没有人提出异议),就不该私下更改,总不能中途想跟谁混就跟谁混吧,也要考虑你原混帐对象的感受和整个团队的和谐气氛。(当时包括我在内的其他队友都觉得,2个都没带帐篷的人,还想一起混帐,很不自觉啦),我认为这个时候,一是,贝克鹏和朵朵能主动把情况提出来,团队协商,二是,领队应该出面协调,避免矛盾升级。
3、马帮托包,第二天晚上朵朵、贝克鹏、印象协商了要托包,第3天开始托包走。但是后来也只是朵朵跟贝克鹏托包走了,印象还是自己坚持负重走的,并且当晚还是他们3人混帐——我的感觉:既然你们是住一起的,其实应该帮着印象至少把帐篷这样重点的物品一起托走吧,减少点印象的负重,是不是更好些呢。而且,我本来负重,是一个人走在朵朵和贝克鹏前面的,当他们轻装超过我走了的时候,说实话,我心里还是有点酸的,毕竟那是在川西海拔那么高的高原上,看到自己的队友还是很亲切的,多想他们能陪我走一段(其实这天翻垭口,应该是最艰苦的一天,所以在组织计划上,领队的考虑还是不够周全的)
4、再次托包:因为前面的行走,从整个队伍的反应情况来看,是决定第4天开始,8个人都托包的,在第3天到营地的时候,狗狗有通知我们,大家也都同意了,只是睡了一觉,早上起来后,我和中庸还是决定负重行走,留下他们6个人托包,但之前是有算我和中庸人头的,由于自己的原因没有托包,费用还是承认的。出发前,知道他们6个人在商量找那个马帮便宜点,贝克鹏也有去打听昨天托包的马帮和其他马帮的价格,应该是在说,狗狗找的这个马帮,和昨天朵朵、贝克鹏找的马帮,说的价格是一样的,8个包到贡嘎寺,2天都是收费1500元的。我和中庸先行负重离开——个人观点:既然是个团队,大家还是应该统一观点的,团队中的每个人都是一份子,不是领队一个人的团队,也不是其他任何一个人的,大家还是应该相互扶持、照应,不该分开。
5、回来后,我们同出行的8个人应该至少在聚会一次,分享、总结一下本次出行,结算清费用,是有必要的,但也因为种种原因,直到现在,一个多月了都未能碰面
对于以上,是我想要补充的此次出行的一些内容
    另外,关于狗狗发的那篇帖子,我个人观点,还是觉得太偏激了点,个人主观色彩太重,并且作为一个队伍的领队,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是想到团队的和谐,尽量化解内部矛盾,保证队伍的正常运作,做的自然会比其他人多些,当你身体不适,不能在承受的时候,应该考虑交出领队职责。
    对于朵朵,我要说明的是,我个人觉得你不是那种很随便的女孩子,这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也没有觉得你和贝克鹏之间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私情,其实在出行的过程中,交到朋友是很自然的事情,只是不能因此就去伤害另一个人(如果换个位置考虑,今天是中庸要求不跟你混,让你一个人单独起,你会做何感想),他其实也是你的队友,你们其实也可以成为朋友的,所以我不赞成你中途改变混帐对象的做法
    贝克鹏,我想说的是,你也是老驴了,这方面其实更应该帮着狗狗一起来带大家的,而不是这样分裂出走,更不该去和朵朵混帐,你没带帐篷,要让人家拿帐篷给你混帐也说不过去吧,后来3个人睡一个帐篷,有这个必要吗,整个队伍里,除了朵朵,还有几个队友是第一次上川西的,也需要你的照顾,特别是印象和狗狗出现高反之后,你更是应该站出来,更多的照顾他们,朵朵虽说是女孩子,但是没有高反,相对来说,比他们还好些吧,并且在金钱方面,其实也没必要计较那么多,能驴行的人,还会在乎那点钱,不要把自己划到小团体里去,甚至到现在的一直不见面、拖着不还钱、不愿意承担费用、还发了那些短信说的那些话,这些都是很没必要的
    最后,我建议3天内集齐8个人,见面说清楚了事,看顺眼了以后继续驴行,看不顺眼以后打死不同路,也请看到本贴的各位路人,做个见证!
PS: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只是陈诉此行真实感觉,若有得罪队友的地方,纯属无心,请多包涵!
发表于 2010-11-14 23: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对头,支持。。。见面谈大家喝茶聊天,交流一哈。。。
发表于 2010-11-14 23: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9494,,,,,,,好想见见这两个人本尊哟
发表于 2010-11-14 23: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恩。。见个面把原委说清楚,
气也消了,对大家都有好处。。。
发表于 2010-11-14 23: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这位MM在你们见面前就不要再发关于出行内容的帖了。
发表于 2010-11-14 23:52:2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达达凯 发表于 2010-11-14 23:49
回复 摸摸 的帖子

龟儿一群疯子。。。两天之内变了数次。。。还好大家的心理承受能力之强大

没参加的事情不参言了,免得又着咬~
刚刚查了下,那还好,晚上到成都了,明天收得倒了。
发表于 2010-11-15 00: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本帖最后由 进哥哥 于 2010-11-15 00:13 编辑

大家和气点好,小贝有不成熟的地方,处理事情比较自我,但是大家既然是个团队,就该能容忍不同的人,毕竟也不是什么深仇大恨的敌人,小贝以后出去带足钱,带帐篷,另外:混账就那么重要?,改变混账对象就那么不能容忍?,这该属于自己能决定的事情吧,为此事就谩骂,也不是最好的办法吧!
发表于 2010-11-15 00: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河南平顶山
另外:混账就那么重要?,改变混账对象就那么不能容忍?,这该属于自己能决定的事情吧,为此事就谩骂,也不是最好的办法吧!
我是来顶进哥哥这句话的
发表于 2010-11-15 00: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支持楼上。
发表于 2010-11-15 00: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要求就要和楼主这样的人一起走,要混也要和楼主这样的人一起混,楼主你的名字我记下了,有生之年估计要和你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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