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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好游者

綦江响马河“扎营费”斗殴事件真相:重庆强势驴友欺穷綦江弱势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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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9 00: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四川成都
本帖最后由 90980 于 2011-8-29 00:21 编辑

双方都有责任,农民负主要责任
法律讲证据和结果,不是感情

 楼主| 发表于 2011-8-29 00: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河北
本帖最后由 好游者 于 2011-8-29 00:28 编辑

不管最后的结果是谁负主要次要责任,但有一条,做人要有良心有道德。
发表于 2011-8-29 11: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文章偏袒倾向太明显
周家穷不是游客造成的,用不着大肆渲染
游客将当天零星小额消费最后统一支付,这个也没有问题,用不着大肆渲染。
事情是由周家强行收取帐篷费(或清洁费)引起的,也是周家人使事态扩大和恶化的,从这个方面讲,周家挨起是不冤枉的
楼主利用了大家的仇富心理,不厚道哦
发表于 2011-8-29 11: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河北
貌似 说法不一。
发表于 2011-8-29 13:49: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四川成都
快乐走四方  1,那篇惊魂一夜同样偏袒 2,城里人资源和关系更多,包括舆论 3,你在城里的公园小卖部试试最后统一支付看看谁愿意 4,现在看来收取帐篷费是因之前的积怨所致。 总结:一个巴掌拍不响,此事为大势的遇到了硬主

1 偏袒是指第三方行为,请有点常识
2 资源多不是城里人的错
3 不赊欠请事先声明,不要事后拿来说
4 有积怨说明农民是成心找事

发表于 2011-8-29 14: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本帖最后由 快乐走四方 于 2011-8-29 21:27 编辑
尖对尖 发表于 2011-8-29 13:49
快乐走四方  1,那篇惊魂一夜同样偏袒 2,城里人资源和关系更多,包括舆论 3,你在城里的公园小卖部试试最后统 ...

尖尖姐姐,你真不错,你的回答让大家看到了你是怎样的前后矛盾心口不一和强横做派,让我来回复下你:

1、  偏袒是指第三方行为,请有点常识
        回复:
        你说得没错,偏袒就是第三方行为,这是最起码的常识。我就等您这话呢。
        既然如此,我请问你:既然你在前面的某个回复中提到了你跟那14个人一个都不认识,为何你在170楼的回复中将在场细节描述得如此清楚?
        如果你不是亲历者或是他们的熟识之人,你为何能这样带偏袒性地说出这样的细节?难道那些细节都是你YY出来的不成?
       请你就这个问题给个正面回答!    
        你让别个赌咒发誓,别人跟着你念了,你却不敢跟着发誓说不认识那14人,一会儿又说自己根本不认识那些人,当真是一个人,两张嘴,各说各?


2、  资源多不是城里人的错
        回复:
        没错,这不是城里人的错,但正因为如此,村民处于弱势地位也就不言自明了。这个帖子也正好符合这个论题。

3、  不赊欠请事先声明,不要事后拿来说
        回复:
        这个帖子已经说明了,周家媳妇和周家老头反复收取那可怜的几十元未果,请问还要怎样做才叫事先声明?
        小商品买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天经地义,难不成百货超市还要立块牌子:概不赊欠,难不成菜市场小贩卖菜还要拿个扩音器广播: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概不赊欠?
       人家一而再再而三地同意了赊欠,这正说明了周家的厚道,欠了钱本应主动及时支付,而不是再三催款仍然泰然处之,居然还出现你这样的赊欠有理,谁叫你不事先声明的荒谬论道,确实从这点可以看出你平时的作态。
       说到这里,想起了一个闹剧:前些日子,湖南某地教育部门下文通知:禁止弓虽女干女学生!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看来你的思维模式与此同出一辙!

4、  有积怨说明农民是成心找事
        回复:你怎不问积怨产生的原因?从周家卖的东西价格来看,两块钱的冰冻矿泉水,八块钱的鸡翅,并不似刁民所为。之所以后来提到帐篷收费,一方面可能确实是受人挑拨,但另一方面估计也的确是被人弯酸得够惨,积了一肚子火。
        日本人总认为自己是战争的受害者,总觉得两颗原子弹炸得自己好痛,却从不想想那两颗原子弹为什么要炸到自己头上来。如果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还会被炸,而且炸得更惨的。



回复尖尖的点评:

       哎哟喂,尖对尖,您要逗我开心也不要用这样的方式嘛,让我笑破肚子我可要到医院来找您哪!
       我笑得都不晓得该如何说您好了。之前你有说别人胸大无脑,兴许您是胸小有脑之人,可现在从你的回复来看,您不仅胸小,连脑花也是散的,外加眼睛瞎,看不到之前有人说我是响马河的马甲,我就已经用毒誓的方式说明了我和响马河以及周家无任何关系,要不要您和我重新发一遍毒誓:
       我要是认识响马河和周家的人或者我是周家的人,我出门被车撞脸,死得很难看
       尖对尖要是认识那14人中的一人或者本身就是那14人中的一人,尖对尖出门被车撞,曝尸大街无人收敛
       估计尖尖姐您又要怂包不敢念了,唉,散脑花的人伤不起啊伤不起~~
       千万不要和散脑花的人斗,她会把你拖到和她一样的智力水平,然后用丰富的经验来战胜你。


发表于 2011-8-29 15: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尖对尖 发表于 2011-8-27 18:19
略去枝节,只说重点:

1:14个男女老少开车是出去玩的,不是去惹事打架的

略去枝节,只说重点:
1:14个男女老少开车是出去玩的,不是去惹事打架的
2:出去玩就是出去消费,消费者不怕消费,怕的是消费陷阱
3:当14个人开车上平坝时,诚信的经营者应该明确告诉对方:这个地方是要收费的,收的什么费,收多少钱。让对方有个选择。周家父子一家没有这样做,而是采取了请君入翁,关门打狗的做法。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周家的奸诈。
4:双方认可的债务才是债务,威胁强迫对方拿钱则是敲诈勒索。周家父子事先不告知,等对方支起帐篷,已经睡觉了,深更半 夜  才跑去要钱,不给钱就掀帐篷赶人。这个已经不是讨债,而是在敲诈勒索了。
5:双方出现分歧,可以协商,可以请第三方调解。周家老子统统不要,直接动手掀帐篷,何等嚣张跋扈。深更半夜,你要把别人赶到哪里去?这那里是什么善良本分的农民,分明是流氓恶霸。
6:在有老人小孩女人的情况下,游客中的男人当然要出来制止周家老子。游客有正当防卫的权利,这是毫无疑问的。而且到目前为止,并没有证据显示游客一方有 超出正当防卫的举动和后果
7: 周家儿子上场,不平息争斗,不分开双方。而是不问青红皂白,不管前因后果,不分老少,不计后果,心狠手辣,痛下杀手。 这那里还是一个农民,活脱脱一个野蛮的土匪
个人认为,这次事件农民方面应该负主要责任,敲诈不成把人打进医院。让他们去该去的地方,以后大家出门才安全


帮尖对尖保存下170楼发言,这就是与被打方完全不认识的尖对尖说出来的不带偏袒性的回复和对现场状况的还原。
发表于 2011-8-29 15:35: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四川成都
本帖最后由 尖对尖 于 2011-8-29 16:14 编辑

摘自事件另外一方当事人的文章"惊魂一夜"


..........当日00:10 来了一个当地男子,要求收取帐篷费用。我们纷纷质问其收费标准、相关依据。对方动手就开始掀帐篷,一位女团友见状上前与其理论,对方居然不顾及女团友是个弱小的妇女,大打出手。这边女团友的丈夫立即上前阻止,没想到对方更加变本加厉的大打出手,抱起地上的鹅卵石向女团友的丈夫头上砸来,顿时血流满面倒地人事不醒。肇事者抱着鹅卵石想继续行凶的时候,大家赶紧围了上来,七手八脚将他拉住,这时团友们闻到他身上有酒味,旁边的人立即拨打110报警。


在等待警察到来的时间里,我们急于抢救伤者,疏忽了对行凶人的控制,他挣脱众人又冲过来给倒在地上的伤者拳脚相加,还摸出手机邀约同伙。约2分钟左右就又跑来一人(事后得知是行凶男的儿子),手中提着啤酒瓶,不管男女老幼见人就砸,最后啤酒瓶在女团友年仅12岁的儿子的头顶砸得粉碎。霎时间,青山绿水的响水河畔血泪一地、哭喊一片,场面惨不忍睹,呼叫耳不忍闻。

后来加入行凶的男子扔掉砸碎了的啤酒瓶,又突然掏出一根铁棒,对着人群乱抽,另一名男团友为了保护妻儿,用身躯挡在前面,被铁棒结结实实抽在头上、脸上、肩膀上,直至鼻梁断裂、满口鲜血。行凶的男子边打人边叫嚣,老子就要打死你们,你们一个都别想活着回去。这时我们已经有两名男团友被打得生命垂危,大家都哭喊着叫行凶者停手。两名行凶者见要出人命了,扔掉铁棒径直离去。我们边打120电话边租车往外赶,争取抢救时间。终于在路上遇到120急救车,经过及时抢救,才将两条人命捡了回来,但目前仍躺在ICU病房。

发表于 2011-8-29 17: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尖对尖,嘿看不惯你。快乐走四方只是根据你的前言不搭后语的,自相矛盾。来分析。有必要对别个人生攻击吗?你是什么人,大家都清楚了。
发表于 2011-8-29 19: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四川内江
本帖最后由 伤逝 于 2011-8-29 19:33 编辑
尖对尖 发表于 2011-8-29 15:35
摘自事件另外一方当事人的文章"惊魂一夜"


我怎么都不明白你急于把事件往你想象的方面定性是为什么?既便在这里大家都一口同声说是谁的错又怎样?JC或是法院会以论坛为标准来判案?事实自有真相.那是该管该做这些的部门去做的.

但是,我一个身强力力壮,180MM高的一个大男人,我肯定不敢贸然去招惹几个人.

最起码.不算女的和老少.一老一少两个男人敢和四个成年壮年男人斗.这事件就意味着有太多不寻常了.换了我是不敢,我宁愿吃点亏都行.
在另外一个帖子里我发了一句药家鑫案的最后的一句话:不要把舆论的影响当成一种维权模式.

点评

尖对尖:您说得太好了! 亮剑精神,本就是对侵略者和坏蛋坚决不不示弱,坚决不退让,斗争到底的战斗精神! 尖尖,您说了那么多的胡话,终于有一句是正确的了! 姐姐终于进化了,千万别骄傲,加油啊!  发表于 2011-8-29 21:50
只能说,周家老头有亮剑精神,你没有  发表于 2011-8-29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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