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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三块-石头

[周边游] 6月7日铁山坪一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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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5 21:41: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河北
原帖由 王虎 于 2009-6-4 23:17 发表
那个免责协议是谁写的?太多而且无用。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写路线而不召集。没有召集人,偶然遇见,一切法律问题都好解决。


这位仁兄和后面尾巴叉的说法是一致的,我在这里做个集中回答,以后不再作任何解释。

不管是偶遇也好,签协议也好,目的只有一个,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一旦出现意外避免产生纠缠不清的赔偿诉讼。产生诉讼赔偿唯一的原因就是出现严重的意外(擦破点皮不可能有人要打官司噻)。严重的意外主要是指伤残或者死亡。我可以负责任的说我只要意识是清醒的,那怕是手脚摔断,我也不会要求任何人赔偿(这是非营利性行为,不存在发起人或领队责任就大一些的说法,同行的人从法律上来说都是责任相当的),因为我很清楚这个是责任自负的出行行为,最怕的就是意外得我没得意识了或死亡了,我确实不敢保证我的父母兄弟或三亲六戚不会向同行的人发起赔偿诉讼,因为我不可能每次出去走个路都留封遗书:我出去耍,如果死了的话和任何人没得关系。换成其他人出现意外我想和我的情况应该差不多的。但也不排除个别人没有死亡且头脑清醒,但是却主动赖着同行队员要求赔偿的,这样的案例实在太多了。

这时赔偿问题出现
同行的人要证明大家不负赔偿责任,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大家得拿出证据证明自已没有责任,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偶遇,凭什么说是偶遇嘛?很简单呀,你看我的出行贴嘛(你得保证这个贴子不会被人黑,不会被删,网站的服务器不会出问题),我各人出去耍,他(她)自已要跟起来管我什么事嘛。同样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人家要求同行人员赔偿,他得主动找出大家是一起同行,结伴出游的证据。那么意外方的家人会请律师找出千百条证据来证明同行的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比如说出行的相片,通话记录,论坛的出行贴,你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所有人回贴的情况等等,我们现在能想到或不能想到的所有一切可以拿到法庭上去的东西。

现在我绐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案例,〈今日说法〉节目里面的
成都一个十几人的驴友队到一个深山里去穿越(不记得什么山了,几年前看的节目)领队找得到路,在山里一个小村子里扎营。当地人绐他们说附近还有一个很大的湖很漂亮,
领队说:找不到。
一个当地人就说:我带你们去,你们绐五十块钱的向导费
然后这个当地人就带这个驴友队去那个湖,最后到晚上回营地的时候,全队的人都回到营地,唯独向导没回来,找了一个星期都没找到,多半已死亡(我估计可能是失足掉下山,而有可能全队的人都知道,却故意向说导自已走不见的)。这种情况比偶遇还偶遇吧,最后官司旷日持久的打了三年,所有的当事人都精疲力尽处于崩溃的边缘,法院终审的判决结果——各负一半责任。所有的队员好像是每人赔了一万多块钱。

而王虎仁兄说的,偶然遇见,一切法律问题都好解决。我靠,人都死了或者重伤了就凭嫩个一句话就解决了,你是不是以为中国人太多了,难道随便死几个无所谓?????现在一切以人为本,这是法律,死了人是天大的事情,不是随便说两句讲哈场面话就可以解决问题的。道理归道理,法律是要讲证据的,你说偶遇就是偶遇呀。慌山野岭的死者就唯独和你一群人偶遇了?????还打黑多电话?????照黑多相片????发黑多贴子?????而且每周都在偶遇??????????你以为法官和律师都是哈儿所?????????而且不管最后结果怎么样,打官司都要把你一群人打疯。

首先,每一个出行的人都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有人都平等的在同一个协议上签字,说明大家是共同认可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不懂的人可以认真学习一下〈民法通则〉。

其次,这不是只保护发起人,而是对每一个出行人员的一种保护。

第三,有人会说出去走哈路有搞嫩个麻烦炸子哟?
           不出事则已,一旦出。。。。。。。

瞌睡来老,明天再写

            ............事。你可能又后悔出行前是不是再搞麻烦点哟。还有人可能会说:就是走个路而已,那来嫩个大的风险哟!对于这种人我只能认为你智商为零,你最好来世变成一头猪。

第四,为什么签个字就如此的艰难嘛,看完了写个名字而已,很麻烦吗?????几秒钟写个字都麻烦,那你还出来走什么路嘛?怕暴露自已的隐私吗?就写个名字电话而已,你以为你是张曼玉还是基努李维斯嘛?????综上所述我分析又要出来一起走又不想签字,唯一的原因就是:一旦别人出事自已好第一个闪人,一旦自已出事好赖着所有的队员不放,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出任何理由你参加活动而不签字。

最后,别人组织的纯AA活动,不签免责协议的我绝不参加,自已出了事倒无所谓,我是成年人我对自已的行为负责。怕的是别人不听指挥,不顾安全出了意外却要我来程担责任。不要以为只有发起人才有责任,一旦出事,全队的人都不可能推托的,因为这是非营利性活动。反过来,我组织的活动不签免责协议的也不要来参加。

[ 本帖最后由 三块-石头 于 2009-6-6 15:30 编辑 ]
发表于 2009-6-5 22: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
发表于 2009-6-6 08: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河北
顶!!专业灌水!!
发表于 2009-6-6 08: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victory:
发表于 2009-6-6 10:35: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河北
要去的,带风油精,霍香正气液,足够的水,防晒霜,太阳镜.保护好身体.才能走得更开心.
发表于 2009-6-6 10: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河北
切记带游泳裤哈!!
发表于 2009-6-6 10:42: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河北
61楼石头说得太正确了,专门发言来报名。
发表于 2009-6-6 15: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顶,绝对支持
发表于 2009-6-6 17: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灌水,,顶!
发表于 2009-6-6 20: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河北
活动不错,体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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