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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张老板

[周边游] 3月28日,横穿夜重庆(人满封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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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2 16:2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潇洒二娃 于 2009-3-22 14:45 发表
吃怕是要整个旗旗来拿起,否则是有可能着查也


会不会显得过于官方了点?
发表于 2009-3-22 16: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是吃皮。。看来不切秀秀  就对不起自己这双脚板了。。。更何况还可以在路途中欣赏到重庆的两大名片(美妙绝伦的重庆夜景。。和火辣的重庆MM。。。)说不定还能在路上发现些好吃的啦!那三大名片可就一网打尽了哈。。。       真是美斋  乐斋。。。刺激斋。。。。。
我举双手报名  接受哈挑战。。。
 楼主| 发表于 2009-3-22 18: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缘份 于 2009-3-19 22:35 发表
顶,顶,有时间一定走起。


我们希望对此帖感兴趣的人,在有确切决定之后再回帖,并按指定方式报名。毕竟需要事先计划的事情,能够提前确定得越多,进行起来就会更顺畅。
 楼主| 发表于 2009-3-22 18: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ine 于 2009-3-19 22:38 发表
还要买保险?啥子保险哟?


最基本的周末意外险,10元左右,各户外店有售。
 楼主| 发表于 2009-3-22 18: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绿萝 于 2009-3-20 08:26 发表
好活动,顶起!这周己另有安排,下次参加!请问一下,楼主说的壮士,不一定非得是男士吧?


如你所见,我们已改成欢迎悍妇参加,但前提是你最好有过8小时的徒步经历。
 楼主| 发表于 2009-3-22 18: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眉° 于 2009-3-20 10:34 发表
哈哈哈哈。。。老张。。。
我要来哈。。。。。


恭喜,你将再一次成为悍妇榜样
 楼主| 发表于 2009-3-22 18: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图图 于 2009-3-20 21:57 发表
高手多,,,

MM估计走起老火,,而且万一张老板是人贩子  乘天黑把别个卖了 咋个办


嘿嘿,你看问题为什么总是这么深刻
发表于 2009-3-22 19:46: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的乐趣在于:可以不断尝试自己没有尝试过的味道。为了让乐趣丰盈周末,报名一个!
发表于 2009-3-22 19: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名一个,主要是想捡点路费回去
发表于 2009-3-22 23:5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张老板 于 2009-3-22 18:26 发表


如你所见,我们已改成欢迎悍妇参加,但前提是你最好有过8小时的徒步经历。

8小时?十几个小时全程负重都走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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