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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5 01: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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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支持楼主!
自从98年开始第一次户外到现在,九年的时间当中,我一直在努力做到"只留下自己的脚印,其余的都带走"的信条.在野外,除非万不得已,我不砍柴烧火;生活垃圾,我是一定要带走;野生的动物,植物,我不愿意去侵扰.不敢说自己完全作到,我偶尔也有犯错误的时候,但是绝大多数时候我是在尽力遵守这个原则.
在户外,在没有路的情况下砍伐植物开路,在没有其他食物的情况下捕捉野生动物充饥,这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不是必须,我们就不应该去砍伐树木或者捕捉野生动物.
前面有人拿吃猪肉什么的来说事,这根本很荒谬,说简单点,我们不提倡吃野味,这和吃家禽家畜是两码事,并不是说不应该吃野味就不应该吃家禽家畜.
大家都知道吃野味是很不好的行为,广东人吃果子狸,全国人民都在谴责,但是大家想想,野生螃蟹也好,野生果子狸也好,还是野生鹿也好,虽然物种不一样,是不是都是野生动物?那么为什么大家知道吃野生鹿不好,吃野生果子狸不好,吃野生螃蟹却理直气壮呢?仅仅是因为好玩?仅仅是因为它贱命一条?难道我们忘记了,我们小时侯能够看到很多的麻雀,那时从来就没有把它和今天的国家三类保护动物联系在一起,杀的杀,吃的吃,毒死的毒死,而现在呢?90年出生的小孩子有多少见到过麻雀?见到过我们小时候习以为常,经常在身边飞来飞去的麻雀?这样的教训难道不可谓惨痛?难道我们在户外就真的管不住我们的那一张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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