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经考验 发表于 2011-7-9 15:17:00

邻居忘了带钥匙,从我家阳台翻过去,在屋里找到钥匙后,又翻回来,再打开自家房门。更令人叫绝的是,我自始至终在阳台接应着,未觉有不妥之处。唉,我俩的脑袋肯定被同一个门缝挤过。

酒经考验 发表于 2011-7-9 15:35:55

第一次用公交IC卡,上车后我主动向司机亮了一下卡片,就径直走向座位。不想,司机说:“读卡”,我便对着IC卡,认真读:“重庆市公交IC卡~~”,司机说:“到那边读”,我便走到司机指的地方,用尽全力念道:“重庆市公交IC卡……”

笨笨的鸟 发表于 2011-7-9 18:58:23

这个楼歪去歪来的还是立起的呢难得!

酒经考验 发表于 2011-8-6 21:55:48

又成了满清末年,洋大人高高在上,老百姓踩在脚底!官员对外卑躬屈膝,丧权辱国。对内凶狠跋扈,贪婪无耻

酒经考验 发表于 2011-8-6 21:56:33

越来越看不懂中国了,或许,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吧.......

酒经考验 发表于 2011-8-6 21:57:24

中国人在努力保护野生动物,却让外国人来狩猎,匪夷所思。文章提出的理由太牵强,也是挑战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

酒经考验 发表于 2011-8-6 21:57:43

严旬(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总工程师):目前恢复外国人来华狩猎的工作刚开始,所以一事一议,对每次狩猎的数量及影响都会要求狩猎场提交评估报告。以后规范后,林业管理部门会根据狩猎场的情况确定

其不同种类动物每年允许打猎的数量,不管是外国人还是中国人打猎,总量都要控制在这个规定的数量内。

野生动物有自然死亡率。狩猎者会选择角大的羚羊去打,而角大也意味着成熟或者老年,因此一般情况下不会对种群造成较大的影响。

混蛋一个!

酒经考验 发表于 2011-8-6 21:58:16

这些人真是为了“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吗?这难道真合法吗?为了政治和金钱一直不停地把大熊猫贩卖、租借(跟贩卖没有什么区别,只是说得好听一点)出去,让它们病老于一个完全不适宜的环境中。现在其它的动物也开放猎杀了。2008年大雪,黄羊冻死5000多只,现在就开放猎杀了,为了钱你们真是什么都做得出来啊!说得好像人人有钱分大家就该闭嘴了,可是这些保护动物呢?死一头就少一头,谁为他们申诉?为了点钱你们就能违法开禁,有钱人就可以因为爱好申请猎杀国家保护动物?外国人就可以因为爱好申请猎杀中国国家保护动物?那些官员你们忽悠谁?你们是为了方便捞钱吧?看来中国的法律不是人人平等啊,不但如此,外国人的法外治权到现在还没废除。生为中国人不幸,生为中国的动物也不幸,生为中国的国家保护动物你也别觉得自己没什么可担忧的。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

酒经考验 发表于 2011-8-6 21:59:22

尼玛,真是个魑魅魍魉妖魔鬼怪横行的社会

快乐依依 发表于 2011-8-7 10:03:25

{:soso_e113:}看来很多人内心深处都有一些打不开的结呀。我一直以为我是孤单的,其实不然,有好多人的内心比我更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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