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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干脆面

几本穿越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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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7 09:43: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回到堂上,让原被告到外面土地庙磕头发誓,借此引开大家的注意力之后,将两份誓词上的手掌印与刚才提取的指纹进行对比。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7 09: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虽然茶壶上有不少人的指纹包括杨秋池自己的指纹,但他只需要确定原被告两个人中哪一个的指纹茶壶上没有,由于是二排一,因此很快就查出了茶壶上有被告蒋文明的指纹而没有原告朱焦华的指纹,从而确定茶壶是被告蒋文明的,原告朱焦华在说谎。杨秋池于是拿出了那支蘸了葱汁的毛笔在朱焦华的誓词上画了个鬼脸,故意磨磨蹭蹭耽误半天,等纸上的葱之干了再到土地庙装腔作势一番之后,在香炉里点燃纸钱,将那画了鬼脸的朱焦华的誓词放在火上一烤,由于先前画鬼脸用的葱汁在纸的表面生成了一种类似透明薄膜的物质,这种物质的燃点比纸还低,烤一下就会变色。所以,那个鬼脸就显现出来了。因为这是以真实的指纹鉴定结论为基础,当然也就准确地指明了说谎者,又利用古人对神明的敬畏,通过显灵迫使原告朱焦华承认了说谎,成功解决本案。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7 09: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杨秋池对跪着的朱焦华说到:“你见财起意,冒领他人遗失之物,不仅恶人先告状,还信誓旦旦赌咒发誓,要知道,举头三尺有神明!偷奸耍滑是要被天谴的,对你这等奸滑之徒必须要给与一点警示才行。来人!将他押出去笞二十,枷号示众一个月!”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7 09: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皂隶们将朱焦华拉到大堂前月台上打了二十板,用一个二十斤重的木枷给朱焦华上了枷,在围观众人的哄笑声中,拖到衙门外示众去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7 09: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杨秋池吩咐将那青花短嘴茶壶判给被告蒋文明。蒋文明口称感谢青天大老爷明镜高悬,连连磕头。

    杨秋池吩咐他退下,蒋文明正要走,金师爷说道:“且慢~!”凑到杨秋池的耳朵边低声道:“大人,这失主还要拿出一半价钱给捡到之人才能走啊。”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7 09: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什么?失主还要给钱?谁规定的?”杨秋池道,心想,拾金不昧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应当鼓励,只不过,没听说还有捡到分一半的啊。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捡到拾得物拒不退还,可构成侵占罪,但属于亲告罪,也就是说必须失主到法院起诉,并举证证明,才能追究刑事责任。捡到分一半这种制度倒没有,不过如果因为管理拾得物产生了费用或者为了寻找失主支出了费用以及受到了误工等损失,可以以无因管理要求失主补偿。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7 09: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金师爷知道,县太老爷对刑律当然不可能全都懂,要不然要他这师爷干什么。低声陪笑到:“大人,这是咱们《大明律》的规定啊。”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7 09: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大明律》的确是这样规定的:“凡得遗失之物、限五日内送官、官物还官、私物召人识认、于内一半给与得物人充赏、一半给还失物人。如三十日内无人识认者、全给。”杨秋池一听《大明律》规定的,既然金师爷都这样说了,那肯定是有的,便点点头,对那蒋文明道:“你这青花短嘴茶壶是人家失主拾金不昧捡到之后交衙门,你才能认领回去,按照大明律例,你应当交一半价金奖给拾物之人。”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7 09:46: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蒋文明倒也实在,老老实实掏出十两白银交了上来,杨秋池吩咐传大堂外等候的捡到这遗失物的那人上来领了赏金,这案子才算审完。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7 09: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第二个案子是重婚案,杨秋池懒得看那文诌诌的状子,直接将原告李大牛传了上来,说道:“你要状告什么,当堂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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