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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藏花图朵

■探讨新话题:没有合同 "预缴金不去者将不退还" 是否涉嫌违法 请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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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3: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原帖由 rainbowhyh 于 2008-11-5 11:57 发表
预交了钱有没有收据啊?


据我所知,一般都没收据
发表于 2008-11-5 13: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也算是违约吧,口头约定也是约定
发表于 2008-11-5 14: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天津
呵呵,定金不退不是违法,从法律上说,发帖是要约邀请,交钱是要约,收钱是承诺,这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合同签订行为,收取定金不算违法。但是,一旦组织者取消活动或者变更线路,就是组织者违约,此时不但要退还定金,而且要双倍退还。
发表于 2008-11-5 16: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原帖由 组织部长 于 2008-11-5 11:59 发表
驴圈停业整顿,直到规范了后,才可以带队,现在发帖子出行的,都到当地派出所报道~~~

N多年后的驴圈,再也没有纯AA的召集帖了,因为不合法

再也不会说领队吃黑钱了,因为带队的都是要国家职能部门鉴定资质 ...

很期望那一天来到吧?
发表于 2008-11-5 16: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原帖由 组织部长 于 2008-11-5 11:59 发表
驴圈停业整顿,直到规范了后,才可以带队,现在发帖子出行的,都到当地派出所报道~~~

N多年后的驴圈,再也没有纯AA的召集帖了,因为不合法

再也不会说领队吃黑钱了,因为带队的都是要国家职能部门鉴定资质后,才可以上岗

往后的驴行线路,由物价局根据线路的复杂性来核定费用

都期望那一天早日到来啊,没有争吵的驴行就是这样出来的

估计,那个时候的驴行费用,会比现在的“黑领队”们还高出两三倍[大家都只能眼巴巴的望倒]


也许,N多年后地方旅游局和派出所会联合颁布这样一条规定:凡是举报没有合法手续,在网络中自发组队的,奖励人民币1000-5000元[因为他们担心组队者不具备驴行队的从业资格,而无法保证队员们安全驴行]

是个好建议哟。
发表于 2008-11-5 16: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合理合法,不然你退我退大家退,还组个屁队。
发表于 2008-11-5 17: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据我所知,当事人双方的口头协定也是一种合同,在某些情况下,也是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
发表于 2008-11-5 18:47: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楼上的说得对
发表于 2008-11-5 18: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既然我们选择了同行,就选择了信任与友爱,选择了信任你的队长及同伴
如果这点你想不到,做不到,请别参加

[ 本帖最后由 追风和日丽 于 2008-11-5 21:41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5 20:41:3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其实我想表达的意思是:驴圈本来就是因为共同的爱好而形成的,在网络中,活得很滋润,葬花没得耍事得非要心血来潮开个帖子上岗上线,有意思么。如果真规范了,还有多少人混驴行论坛..........

[ 本帖最后由 组织部长 于 2008-11-5 20: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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