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esli在“德州骑警”时期就认定高度结构化的课程是设计教学的必要保障。他在设计入门前期,用一系列易于操作的短期练习来分别阐明重要概念,如“空间构成元素”(space-forming elements)、“空间限定”(space difinition)、“运动趋势”(movement trend)等(详见《B.Hoesli 的《建筑基本概念》》)。当前面的概念被学生明确掌握之后,再将其带入下一个练习,用以阐明下一个概念。若发现学生在练习过程中普遍表现出理解偏差,他甚至会即兴组织一场讲座来厘清概念。他显然把这种“一日一课”(lesson of the day)的模式带到了ETH,第一学期的前半段由若干个长度为一至两周的“准备练习”(Vorübung)组成,例如68/69学年度的练习一至六:1.空间定义,2.空间观察,3.使用功能分析,4.建筑名作分析,5.空间构成,6.空间—场地。这些练习具有明晰的给定条件、限制、操作方法(如下图);而后半段则是完整的建筑设计,将前面习得的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到一套步骤明晰的设计方法中。第二学期将这一套设计方法再次运用在一个以整个学期为跨度、空间复杂程度更高的设计任务中,前期可能加入一两个热身练习。
Hoesli认为建筑是存在于具体的场所与时间中的“使用—空间—建造—形式”的整体系统。他要求学生严格的按照他所推行的方法步骤去完成设计,从而使设计成为理性的、可以讨论及评判的过程。从梳理使用功能(program)出发,继而将功能泡泡图(function system diagram)转化为可能的空间关系结构图(space system diagram),然后结合场地构思“空间概念”,再选择与空间体系相适应的结构体系,在结构、空间与场地三者之间的相互影响下深化并产生最后的设计方案——并要求学生在设计完成后图示呈现方案的发展过程。设计步骤与教案的时间安排紧密挂钩,从而限制了学生“推翻重做”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