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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图图

就雨林、醋花生事件的几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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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1 15: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天津
图总,你的版以及版主是不是需要换届了?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8-21 15: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8-21 15: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天津
本人就越南之行再做最后一次申明,请未参与此次活动的同学在不清楚事实的情况下慎重跟贴,带有侮辱性语言及强词夺理的请绕道,这是个法制社会,由不得你几个在这里张狂,要么我们就在法庭上见真章。
1、此次活动是旅行社组团,并非由本人带队驴行。行程、价格等系本人联系,但三次准备会中不乏有同学在联系旅游社及上网查找,在知道同行业价格、行程的情况下最终确定这家旅行社的价格和行程也是得到大家的认可,没有任何异议的一同前往,如果旅行社没有在行程、住宿、餐标及服务等方面违约,你在半途受不了这个价格,不应该在毫无依据的情况下无端猜测我,责任在你,而不在我,你是成年人,已经具备了为个人言行及决定承担责任的能力,我没有用任何手段强迫一同前往,也没有编造虚假行程和安排来欺骗你.你不应该在回到重庆之后在网上以我的人像及真实姓名做QQ表情,上面写上我把你们在越南倒卖好几次等言语在网络上大势传播。
2、我所签的那份合同虽不是你们所说的标准格式的合同,但在法律上属有效合同,这也是旅游社拿给我签的,本人也确实不知道标准合同的格式,但并不是象醋花生所说是本人伪造的,若仍有异议,请拨打法律咨询电话:12348。
3、旅行社已将正式发票全数寄到本次越南之行的同学手中,至于你们对发票真伪表示怀疑,可以去税务局做鉴定。同时发票的开具,也证明了旅行社安排我们这次活动的有效性,我也就此次越南行是否为正规、合法途径出游向当地旅游局咨询,对方表示该旅行社本次出境游未有任何违规操作,至于其中还有任何不服,可再向旅游局投诉。
4、至于我在行文中描述的醋花生一路上的言行,并非本人杜撰,一言一行皆有人做证,我只是写旅游记实,是从本人角度来看待,允许大家有不苟同之处,我相信大家也允许我有个人的看法,因为我们是相对独立的个体,你并不代表我,我也代表不了你。至于那个叫什么舟的人,我与你素不相识,也许你是受了醋花生的挑唆,也许你对此事有你自己的不同看法,也许你是现时代的愤青,请你就事论事,不要对我本人有任何侮辱性的言论,也不要在网上有任何煽动性的言词,当然你如果想在法庭上和我辩论,我也不反对。对于醋花生及其马甲团在各大网站、QQ群公开对我进行恶意诽谤、侮辱,对我的名誉造成的损害,我不会采用你们这种下三烂手段,现在律师正在取证,其它话我不多说。
发表于 2008-8-21 16: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唇亡齿寒
发表于 2008-8-21 18: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天津
有啥子可寒的?清者自清,浊者滚远点。。。让这个空间干净些!
发表于 2008-8-21 21: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要是有了问题就不应该说了,只有自认倒霉迈。让那引起黑领队继续害人利己迈。黑领队都喜欢沉默的人,不喜欢愤青和马甲,因为他们会坏了他的名声和钱途。
发表于 2008-8-21 22: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2008年8月4号至8号,对于重庆11位“天真、善良”的驴友来说是一段充满失望和愤怒的日子。越南行,那里的美景与我们的失望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而这一切源自我们所谓的带头大哥,号称重庆驴友圈子里的资深人士——谢X,网名雨林。
  在出行的5天里,欺诈与谎言,焦虑与争执交替上演,不幸的是他是导演,而我们却沦为了道具。我们被谢X以他个人名义作为组社团,卖给了没有线路资质的旅行社,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合同、保险甚至付款凭证…….最后一路艰辛回到重庆。
  在这里,我们把整个事情的经过披露出来,其中多少有些无奈,甚至是无助。我们只是希望善良的驴友们记住我们的教训,小心网络骗子,小心黑驴头,不要再让这种人来玷污圈子的纯净。
  整个事情的经过和主要问题如下:
  一、 发起和出行前的准备
  7月份,我们看了论坛上雨林发的 “咱们穷驴翻身当大款——越南行”的召集贴。大家很感兴趣并咨询了驴友圈的朋友,说雨林是重庆资深领队,在圈内小有名气,就这样取得了我们对他的信任,并报名加入。
  
  出发前,由雨林主持召开了准备会,商量了出发的时间、集合地点、路线、出游方式和费用。旅行社由雨林全权联系,路线由雨林参照网上的资料和自助游记制定(雨林原话),不参加购物点。团费每人1360元,纯AA制。当时大家都知道比南宁旅行社基本路线报价高出400元左右,但因为雨林反复强调是自助路线(请注意这点),所以大家也无异议。
  在这里,我们想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因为过分相信了他,没有在事前签定旅游合同,也没有任何书面依据,甚至不知道哪家旅行社为我们负责,全部相信了他的承诺。
  二、 关于实际的行程路线
  在越南的5天里,可以说好无特色可言,事实上完全是旅行社的路线,根本不是什么自助特色游,与这位“品牌人士”的事前承诺相去甚远。费用却高出30%以上。
  比如,在越南最后一天的自由活动里,大家问雨林如何安排?雨林原话:“我也从来没有来过越南,不知道。”因为没有安全保障、不通语言、没有通讯,害怕出事,大家要求统一行动,请雨林安排一下。雨林说:“那就在房间里发呆,反正一早我要出去,管不了你们。”有人问:“你是领队,总要有点责任心吧。”雨林回答:“我不是领队,我和你们一样都是参团者。”
  三、关于旅行社的问题
  1.我们的路线是从南宁至越南(陆路),直到抵达越南,我们无意中才知道没有签订旅游合同,而地陪是国内北海天马旅行社的导游,然后通过电话询问北海天马旅行社,告之8月4日没有发过南宁至越南的团队,也从来没有南宁至越南的陆路路线。电话至北海旅游局质检所,明确答复:北海旅行社从来没有从南宁至越南的陆地线,唯一的越南线就是海上。
  (附:北海旅游局质检所电话:0779-8898085 0779-3060142)
  2.显然北海天马旅行社根本就不可能有我们这个团,但是导游却是天马旅行社的,她承认自己是地陪,组社团来自重庆。那么我们的组团社又是谁呢。
  事实上是雨林以组社团的身份,把我们卖给了北海天马旅行社的个人。
  四、关于合同、保险、安全
  1.在越南,我们要求看与旅行社签定的合同,雨林一脸诚恳地道歉说:“我忘记签合同了,也忘记了开收据,是我的疏忽,对不起大家。”没有合同、保险就意味着在异国他乡我们的安全、人身都得不到任何的保障。我们参加的是商业团体,却没有相应的商业保证。
  2.经协商,大家要求补签合同,因为我们在越南还要逗留两天,雨林也同意了。第二天据他说是打了一百多元的国际长话,并出具长话收据一张,说是费了好大的劲,已经联系好合同,发回重庆的单位确收了。(回来查找并无此事。)
  3.在南宁我们报了110(南宁中华路华强派出所出警),天马旅行社导游说:“不签合同,怎么可能发团?”再问雨林怎么回事,雨林答复:“是签了合同的,就是不想告诉你们。”最后,我们的强烈要求下,天马旅行社传真了份"合同"和没有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其实这个时候合同已经失效了),上面除了谢鹏(雨林),没有我们任何一个人的姓名,也没有任何人委托雨林代签或委托书。(后经网上的朋友证实,那也并不是合同,就是旅行社之间的行程确认书。)
  五、关于资金细节
  我们总的费用是16320元,雨林曾经拍起胸脯向全团人保证,他出行前向旅行社交了全款。回到南宁,导游当着全团人答复:“她只收了定金6000元。”至于尾款是多少,她没有敢说。我们咨询了重庆的旅行社,按行规定金是80%,也就是说雨林一共付给旅行社7500元。(如有兴趣大家可以查证。)对此我们不想做任何评价。
  
  总之,这次事情的发生是我们缺乏经验造成的,更是个别人利用了大家的信任,以极不负责的做法使大家蒙受了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为召集人和领队如果能够在过程中肩负责任,在事先说好的情况下,赚取一定的服务费用是合理的。但是绝对不应该利用驴友圈这个平台来欺骗和糊弄缺乏经验的驴友,这也是我们披露这件事情的目的。
  我们敢于说出整个事情的真相,就愿意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我们还将继续通过合法手段挽回损失。
  

[ 本帖最后由 花姐 于 2008-8-21 22:05 编辑 ]
发表于 2008-8-21 22: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如果任何朋友对文件有疑义,可直接打电话:北海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垂询电话:0779-3060145。
如果对电话有疑义,可直接打0779-114查询。
越南 171.jpg
发表于 2008-8-21 22: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转载:雨林(谢鹏)发在网上的“合同”。

我们是8月2日上午十点出发,实际上8月3日已经身在广西,这份来自重庆的的传真件,还真不知道雨林是如何分身签订的呢。
20080813_7e1d7f4bcce06b2cfa24ephahgage6fr.jpg
发表于 2008-8-22 01: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乱说几句哈
我是外行,更是看客
打官司我的意见就不要在提了,
应属娱乐,
双方整天就“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收集证据”
楼上的证据还少吗?没有物证有人证,还想有新证据迈?
不管顶谁,我相信大多数人心中都已形成自己完整的看法。
法庭上有一个词叫“辩论”。辩了好几十页,法guan还不明白迈?fa官是白痴迈?智商比我们还低迈??
所以我想这么久了,你们双方都可能不会在打官司这事上付诸实践了。
现在图总出面说话了,
建议--------请图总做个中人。双方让点步,和斜一哈。虽然我等看客少了看的,但我们可以早点睡三。快凌晨2:00了。这样下去,我们身体遭不住。

[ 本帖最后由 雨后无风 于 2008-8-22 02: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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